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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报送2013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2-25     浏览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我校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,现将代表作鉴定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鉴定范围

拟申报教学、科研系列正高、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。

二、报送材料要求

所报送的代表作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、发表的著作、论文(论文须为第一作者,著作须能明确本人承担的部分)。申报正高级职务者提供三篇不同的代表作复印件三份,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二篇不同代表作复印件二份,论文复印件应包含以下内容:期刊的封面、封底、目录及论文。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对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(无论文原件请提供该论文正式发表有效证明),符合要求后在封面及论文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“已审核,属实”,加盖单位公章。

申报人员将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》(附件一,双面打印)、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》(附件二,双面打印,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、盖章)连同代表作复印件(申报正高一式三袋,申报副高一式二袋)装档案袋,同时将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目录》(附件三)粘贴于档案袋封面处。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、报送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:请各单位填写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》(附件四,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、盖章,同时报送电子版),于 2013年3月5日前将所需材料(论文不需提供原件,著作需提供原件)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科(南校区),逾期不再受理。代表作鉴定费为正高300元、副高200元。

2、代表作鉴定工作任务重、时间紧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统一组织,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,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人本年度申报资格。

联系电话:88308225

附件一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表

附件二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表

附件三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材料目录

附件四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报送清单

人 事 处

2013年2月25日